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驻梅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的表彰通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驻梅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的表彰通报
(梅市府〔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2008年,驻梅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金融政策,创新金融服务,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根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梅市府〔2008〕74号文)的精神,为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符合金融贡献奖励条件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梅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梅州办事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分行、梅州市运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7家银行及担保机构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对2008年度符合金融创新奖励条件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国内保理”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利得盈”项目)、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厂商银”项目)等3家银行机构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对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梅州监管分局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

  希望受表彰和奖励的金融、担保机构再接再厉,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为梅州“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表彰单位名单及奖励金额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六日

  附件:
  表彰单位名单及奖励金额

表 彰 单 位

贡献奖

创新奖

奖励

(万元)

(万元)

合计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15

/

1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梅州监管分局

15

/

15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梅州市分行

4

/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36

5

4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

3

3

6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9

2

11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梅州办事处

48

/

4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分行

3

/

3

梅州市运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1

/

1

合  计

134

10

144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