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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


  2、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的报案后,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查勘。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保险人应聘请农业专家协助查勘、检验和定损,并积极协助被保险人抗灾救灾,以减少损失。

  4、如发生大面积的灾害事故,保险公司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帮助被保险人复产。

  5、保证理赔时效,被保险人提供齐全相关索赔资料后,小额简易赔案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案,常规赔案十个工作日结案。

  (九)被保险人义务。

  1、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要做好栽培管理工作,加强防灾防损,接受并实施保险人提出的合理建议。

  2、当出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以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查勘事故现场,并在查勘笔录上签名。

  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标的遭受其它原因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十)保险期限。

  暂定试行一年。从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零时起至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二十四时止。

  四、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市农业局主办,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协办。根据广东省政府今年3月份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参照能繁母猪保险(省政府指定)和全市农房统保的做法,从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业务经验、社会责任等因素选择,由人保财险梅州市分公司承办。

  附表一:
  梅州市农业保险试点投保方案表

方案(龙头企业和规模户)

投保面积

蔬菜3990亩(详见附表二)

柚、橙6270亩(详见附表三)

保额计算

蔬菜3990亩×160元/亩.造×8造=510.72万元

柚、橙6270亩×1000元/亩=627万元

总保额1137.72万元

保费计算

蔬菜:510.72万元×9﹪=45.9648万元

柚、橙:627万元×6﹪=37.62万元

总保费:83.58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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