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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先进集体的通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先进集体的通报
(梅市府〔2008〕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梅市府﹝2006﹞37号)文件精神,团结一致,切实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社有企业和基层社改革、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梅江区供销合作联社等16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加快改革发展的步伐,推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为推动梅州绿色崛起,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梅州现代农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先进集体名单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先进集体名单
(共16个)

  梅江区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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