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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法制局、市招商办关于梅州市招商引资政策文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参加人员:邀请市委党校、嘉应学院、市社科联以及理论界、法律界各界人士等20人左右。

  (3)座谈会主要内容:制度设置是否全面、科学,是否存在漏洞;制度设置是否适当,是否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引资项目对地方经济的综合带动作用;引资工作的投入产出是否平衡;引资项目对地方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 ;是否具有其他与改革精神、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提纲由市法制局提供)。

  4、第四场座谈会:以本地媒体代表为主的座谈会,由市法制局牵头实施此项工作。

  (1)研讨对象:2003年以来出台的招商引资相关的文件。

  (2)参加人员:本地媒体代表10人左右。

  (3)座谈会主要内容:是否对现行招商引资工作满意;社会各界的反响;有何意见和建议(提纲由市法制局提供)。

  (二)调查研究阶段(2009年3月28日- 4月19日)。

  由市法制局、市招商办牵头,组织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进行调查研究。

  (三)自评阶段(2009年3月19日-2009年4月20日)。

  市招商办等主管部门对招商引资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评,分析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提交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情况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外来资金投资是否有收益、引资项目是否对地方财政有贡献、引资工作的投入产出是否平衡等内容和数据);社会各界的反映情况(引资项目对地方经济的综合带动作用);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变动情况;继续实施或修改的建议及理由;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分析研究阶段(2009年4月21日-4月28日)。

  1、对征求意见阶段进行分析;

  2、对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究;

  3、定性访谈:由市法制局、市招商办牵头,组成工作小组赴目标县(市、区)和单位、企业进行定性访谈调查。

  4、定量问卷调查:向园区内企业发放问卷。具体由市招商办负责发放和收集,调查提纲由市法制局拟定。

  (五)总结阶段(2009年4月29日-5月31日)。

  本次的调研成果为评估报告,由市法制局、市招商办负责。紧密联系招商引资相关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后的实际,全面、准确地总结、分析和评价招商引资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绩效、制度设计、立法技术存在的问题,撰写评估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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