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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霞浦县下浒旺利加油站等2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霞浦县下浒旺利加油站等2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50号)


霞浦县下浒旺利加油站等2家企业:
  我委于2008年11月17日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准霞浦县下浒旺利加油站等2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霞浦县下浒旺利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兰如冬,经营地址为霞浦县下浒镇松柏山县道961线67公里+300米,经营品种汽油、柴油。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惠安辋川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肖悦春,经营地址为惠安县辋川镇社坑村省道201线437公里+900米,经营品种汽油、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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