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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4.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切实落实国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稳定市场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扩大粮食、食用植物油和猪肉的储备,粮油储备按规定规模全部落实到位,同时启动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工作,采取财政支持办法,鼓励企业增加商业收储。继续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实行运费补贴政策,搞活农产品流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扶持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扩大生产,继续实施和规范“订单”农业,鼓励企业带动农业基地发展。
  5.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全面落实省政府农村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新增贷款达到500亿元以上。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拓宽服务范围,逐步将信贷投向转移到农村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的项目,为农田水利、公路、通讯、医疗卫生、科教文化等公共产品开发项目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支持农业银行充分发挥金融支农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增加县域营业网点,扩大金融服务范围。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农村信用社,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农村信用社风险准备金,提高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能力。要立足服务“三农”,创新贷款品种,提高贷款额度,合理确定约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增加资金投放。搞好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在全省县(市)和涉农区批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00家以上,争取再设立村镇银行10家以上。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
  6.加大力度扶持粮食生产。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以上。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重点支持优势粮食产业工程,优良品种繁育和试验、示范、推广体系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业重大生物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按时足额拨付奖励资金。对产粮大县的中低产田改造、节水灌溉和治涝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给予重点倾斜。启动10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在全省重点粮食产区和国有农场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建设高产示范区150个。
  7.大力支持设施农业和特色产品发展。省财政安排资金4.8亿元,支持新建设施农业小区面积80万亩以上。启动1000万亩优质花生等油料作物生产工程。启动1000万亩优质水果开发与改造工程,改造老残果园40万亩;省财政筹措套袋补贴资金1050万元,完成苹果套袋规模5.25万亩。启动500万亩花卉、食用菌、山野菜、中药材、林产品等特色产品生产工程。支持发展高产优质标准化桑园、花卉、中药材、小浆果基地建设。省财政安排资金5500万元,重点支持各地区特色林地经济和名牌林产品发展,支持林产品龙头企业发展。支持东部山区特色产业和国有农场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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