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2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规划,解决1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省11个小水电站的建设与改造。进一步加大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解决电网安全隐患及供电瓶颈问题,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现7个新农村电气化县、84个电气化乡(镇)、1064个电气化村的建设达标任务。组织落实设施农业小区的电力配套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把农村学校、国有农(林)场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完善城乡交通体系,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油路,推进自然屯通油路工程。改革完善现行乡村级农村公路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支持农村客运发展,探索建立适合农村客运特点的政策性补贴制度。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村庄整治达标和“千村百镇”环境优美创建工程,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因地制宜地开展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探索和推广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
  25.积极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30万人,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0%。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和农村妇女培训工程,力争参加培训的妇女比例达到妇女劳动力40%以上。重点抓好用工量大的机械制造、电子电器、焊工、计算机应用、驾驶与维修、服装缝纫与加工、建筑装饰、餐饮旅游服务等行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服务业等相关技能培训,积极做好学员就地就近转产转岗就业服务工作。健全就业援助政策措施,保持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争取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村家庭至少有一人接受职业培训。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实现城乡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相互衔接。安排未能升入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到城市接受职业教育,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帮助转移就业。
  26.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适当提高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标准,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开展支持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成600个村的社区建设任务。强化农村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积极推进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
  27.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认真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县域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开展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省直接管理县(市)试点前期准备工作。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县域发展自主权和发展活力。进一步完善《辽宁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综合评价办法》,把县(市、区)财政绩效评价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县(市、区)不断加强县乡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安排招商引资大项目奖励资金用于弥补县(市、区)政府招商引资成本,鼓励县(市、区)扩大开放,招商引资,上大项目。省继续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县域产业发展,争取更多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得到国债资金支持。继续实施县(市)财源建设工程,壮大县乡财政实力。大力培育县域主导产业集群,形成一大批产值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全面启动县城房地产业,开展国家和省级旅游强县创建活动及农业旅游工程建设。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以产业集聚带动城镇化进程,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较高水平的中心城镇,提高承载能力,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