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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通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通知
(台市委办〔2009〕8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对于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条件、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基层文化建设,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了基层文化建设,有效地改善了基层文化面貌。但是我市基层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存在经费投入不足,文化基础设施落后,工作机制不活,文化综合服务能力不强,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一)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政府设立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要积极发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成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娱乐、科普培训、信息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文化活动于一体,服务于当地农村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机构。欠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努力分别不低于 500 平方米、1000平方米,中心集镇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发达地区的省级东海文化明珠相应硬件标准(1500平方米) 。确保到2010年乡、镇、街道建有符合标准的多功能、综合性文化站。县、乡两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乡镇综合文化站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切实解决文化站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
  (二)夯实基层文化俱乐部。以“基层文化俱乐部”工程为抓手,推动村级文化和社区文化建设。到2010年,建成省级文化示范村30个以上,在85%的行政村中,因地制宜建设起基本适应群众需要、符合相应标准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初步实现全市村级文化阵地的基本覆盖。在 85%的社区中,因地制宜建设起符合一定标准的、能基本满足居民文化需求的社区俱乐部,其中建成省级文化示范社区10个以上,形成社区文化建设的新格局。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企业星级文化俱乐部创建。村、社区和企业俱乐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保障运行经费,经常性开放,发挥应有作用,满足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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