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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
(辽委办发[2009]11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各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政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严格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当前,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我省经济增长的内外部环境趋紧,财政收支形势异常严峻,为使我省经济在各种严峻挑战面前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千方百计开源节流,既要积极推进各项产业的大力发展,又要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努力节省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厉行节约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以身作则,带头倡导节俭清廉的风气。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抵制和克服各种贪图安逸、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要把反对奢侈浪费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政机关接到本通知后,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具体落实方案,确保中央提出的压缩各项行政经费支出比例要求的完成。
  二、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对《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必须逐项进行研究,拿出具体解决办法,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对公款出国(境)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8]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中办发[2009]12号)要求办理,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对各种出国考察团组,必须从严审批;对出国培训团组,除中央统一安排外,省内组织的各种国(境)外的培训团组均需经国家外专局批准并列入当年计划方可执行。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出国(境)经费审批部门和任务审批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因公出国(境)实行联审制,从源头上把好关。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实现今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在前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的目标。这项工作由各级外事、财政、纪检监察及其他具有外事任务审批权的部门具体负责落实。上半年,省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一些重点地区和部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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