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鹤政办〔200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确定的 2009 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各责任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奋发进取,拼搏实干,将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并于每季度末以正式公文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00九年一月十六日
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确定的2009年度重点工作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 目标
1 .生产总值增长 11% 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 7% 左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15%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3%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6%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 .引进市外直接投资确保 90 亿元,力争 100 亿元。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 7% ,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 6%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
8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5%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 3.8% 和 5%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9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4.7‰ 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0 .城镇新增就业 3 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二、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各项工作主抓手,继续强力高效推进
11 .着力抓好 70 个重点项目,力争当年完成投资 115 亿元以上,争取 22 个项目竣工投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2 .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 43 个,力争当年完成投资 19 亿元,开工建设 22 个。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3 .做好 6 个过境项目的协调服务,确保在我市顺利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4 .进一步完善金山等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对项目的承载和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