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25 .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修编。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6 .加强规划的宣传、引导和执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7 .围绕拉大城市框架,着力抓好新区滨河大道、朝歌路东段、 南海路 等城市道路建设。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
28 .加快推进快速通道向北延伸工程,打通我市“北大门”。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29 .围绕完善城市功能,启动推进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区、山城区城南新区等专业功能区建设。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
30 .围绕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突出抓好市体育馆、艺术中心、金融商业大厦、 移动大厦 等精品工程,搞好“一河五园”和“三纵四横”水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体育局、文化局、商业银行、移动鹤壁分公司、水利局、淇河保护开发办,淇滨区政府
31 .落实好房产新政策,着力抓好森林半岛高档住宅小区、东方世纪城等房地产项目,促进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淇滨区政府
32 .下大力气推进新区城中村改造,全面启动大辛庄等村庄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
33 .进一步提高绿化品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34 .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建设局
35 .扩大供水、供气能力。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6 .拓宽城建投融资渠道,实现城市建设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委
37 .探索实行市、区、办事处、社区 “四级” 和数字化、精细化、市场化 “三化” 城市管理运作模式,突出抓好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加强社区物业管理。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四、坚持巩固和发展农业生产好形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8 . 加快建设优质小麦、玉米生产基地, 扎实推进 10 个以上玉米、小麦万亩高产攻关示范区建设,发展壮大 50 个规模经营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引导支持 500 家种粮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