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强力推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力争 18 个循环经济续建项目全部建成投产, 12 个循环经济新开工项目加快推进, 27 个谋划项目有实质进展。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发改委
69 .加快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同步规划建设集聚区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发改委
70 .推进循环经济和环保制造业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发改委
71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
72 .初步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循环经济办
73 .大力推进循环型城市体系建设,加强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
74 .深入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能源审计和对标活动,争取一批企业能效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5 .加快重点节能项目建设,争取全年节能 32 万吨标煤。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6 .完善节能降耗监管机制,提高节能监管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7 .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目标监控,将年度综合能耗 5000 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市级动态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8 .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79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80 .加强卫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81 .严把环保准入关,保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评执行率和 “ 三同时 ” 率 100% 。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82 .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面稳定达标运营,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投运率达到 95% 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83 .以淇河生态保护和宝山林业生态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七、坚持把财政金融作为增强经济活力的有效手段,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调节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