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台市委〔2009〕1号 2009年3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农村经营体制不断改革完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农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农村和谐稳定局面巩固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逐步形成,走出了一条具有台州特色的农村改革发展之路。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新的矛盾与挑战: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根本消除,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转移就业的难度加大,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新农村建设资金、用地等要素供给明显不足,因利益格局变化带来的农村社会矛盾不断显现,等等。因此,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站在新起点,研究新课题,担负新使命,勇往直前,乘势而上,努力开辟现代农业发展的广阔道路,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护农民利益为核心,以深化农村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构建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创业富民,创新强农,努力开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2、目标任务。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到2012年,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经济体制进一步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具有鲜明特点的区域经济结构和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 11000 元;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以医疗、养老和基本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农村社会秩序良好。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 20000 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