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依法使用发票的宣传教育;根据市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媒体配合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公开报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政府、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复杂性以及开展打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理清思路,密切配合,迅速行动,坚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各县区政府、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迅速组织专门力量,找准目标,精心部署,集中力量,严加整治。要以目前手机和网络上的涉税违法信息作为第一案源,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手机涉税违法短信息,搜索互联网上发布的涉税违法信息,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争取打掉一批团伙、端掉一批窝点。要针对发票违法犯罪形势比较严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进行督办,争取在短时间内摧毁更多的窝点和团伙。要严厉打击不合法发票的买方市场。
(三)强化征管,管好发票。市国税局、地税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税收征管的重点工作,强化发票管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切实管住管好发票。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县区政府,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成立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统一行动,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形成打击整治合力,深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此次打击发票犯罪活动,探索建立有关部门综合治理涉税违法信息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势头,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五)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县区政府、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尽快将名单报送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报告制度,按时上报具体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以及要求上报的其他情况、资料等。自 4 月 1 日起,每月 5 日前向市协调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随时报告。
附件: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