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改革旅游业行业管理体制。以培育“大旅游、大产业”的旅游发展体制为目标,整合旅游景区资源,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共同保护、共同开发利用和共同发展。各地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提出改革试点方案,报省推进省部旅游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是改革旅游景区管理体制。以建设“两型社会”为目标,在保护前提下,探索试行旅游景区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开。在试行景区,可尝试依法出让经营权,转让收益主要用于景区的发展和资源保护,政府保留对景区的所有权和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权利。各地要结合当地旅游景区资源现状,依法选择确定部分旅游景区资源,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有偿转让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权,并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和推广。
三是加强旅游政策法规建设。要加快制定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和促进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制定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管理办法。各地要用改革创新的发展理念,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促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和管理办法。
(三)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多业态旅游业发展机制。要研究制定旅游产业链的发展规划,统筹关联行业涌现的各种旅游方式,做好旅游业与相关行业的衔接优化和协调发展。
一是着力培育会展旅游品牌。继续办好华中旅游博览会、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武当山国际旅游节等会展节庆活动,使之成为全国重要的旅游节庆品牌。
二是积极建设湖北省旅游目的地体系。开展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的试验和休闲度假品牌建设,着力培育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等国际旅游品牌。
三是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旅游发展及旅游扶贫的试验,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四是加大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的宣传力度。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方式,积极开展旅游目的地形象宣传,组织境外和省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四)积极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在国家旅游局旅游标准化管理体系指导下,加快地方旅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旅游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在旅游扶贫试验区、历史文化旅游区、自驾车旅游区、生态风景示范路、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农家乐以及拓展、探险、漂流、科普教育等特种旅游项目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实行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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