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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产业发展部省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2、征求意见阶段(2009年2月底前完成)。省旅游局加强与国家旅游局的信息沟通,充分协商旅游合作内容和具体项目,审议《省部旅游合作年度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并共同组织实施。

  3、启动实施阶段(2009年2月底启动实施合作方案)。在省部旅游合作协调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由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共同组织实施《省部旅游合作年度工作计划》。按年度分阶段对合作项目和工作进展进行检查考核和督办。加强交流和信息沟通,总结经验,促进省部旅游合作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
国家旅游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签订的
旅游产业发展合作协议

  湖北省在武汉城市圈被国家批准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又提出了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重大决策。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建设“两型社会”、促进中部崛起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国家旅游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就加快湖北省旅游产业发展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关于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总体部署,围绕湖北省提出的“以武汉为龙头,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两圈并进,双轮驱动”的“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创新旅游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使武汉成为中部地区最大的商务会展型和都市休闲型旅游城市,成为中部地区的旅游中心城市,使武汉城市圈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和全国旅游业“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使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成为全国生态旅游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的典型示范区。

  二、共建内容

  (一)加强旅游综合改革,制定专项工作计划

  湖北省人民政府将旅游综合改革纳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产业联动总体方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湖北省制定并实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旅游业专项规划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出台相应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以旅游业为引擎实现产业联动”的总体要求,合作开展旅游业转型升级模式的战略研究,探索旅游业科学发展的道路;合作研究旅游促进就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明确旅游发展在“两型社会”建设和产业联动中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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