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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把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人口计生委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郝青山任组长,金桂兰、吴莉华、聂愿平、李善荣、郭秀华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省计生协会办公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办公室、政法处、监察室人员组成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 明确责任分工

  各处室、省计生协会办公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办公室负责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政务信息查询等三项制度实施的具体推进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的具体推进,明确专人负责“96128”政务信息电话专线的接听处理工作。发展规划处负责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信息查询系统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驻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理“96128”转来的投诉电话,并监督各处室、直属单位四项制度的推进工作。其他处室、省计生协会办公室及直属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明确一名熟悉本部门业务的联络员,负责四项制度的日常工作和处理“96128”专线转来的相关问题。委四项制度办公室负责四项制度的日常协调工作,认真做好与省政府四项制度相关责任单位的对接、委内部涉及四项制度问题的协调处理等工作。

  (三) 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机关各处室、省计生协会办公室及直属各单位要把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与推进本部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
  1、建立公开制度。通过委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等形式,每月向社会公告我委现行的职能和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情况。

  2、建立监督制度。在委办公楼层设立实施四项制度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

  3、建立报告制度。委四项制度办公室在次月10日前,将上月四项制度实施情况于书面报告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法制办、省工信委、省监察厅;各处室、省计生协会办公室、直属各单位在次月5日前向委四项制度办公室书面上报上月听证、公示、通报事项等执行情况。

  4、建立分析、通报制度。委四项办每季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一次分析通报会,通报各处室、省计生协会办公室及直属单位四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分析我委在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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