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和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的通知
(淮府〔2008〕9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53号)、《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估价管理办法》(建房〔2002〕106号)的规定,特制定《淮南市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
《淮南市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业经第14届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淮南市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
一、基准价格
类 别
| 建筑面积每
平方米价格
(元/M2)
| 结构主要特征及装修设备
| 备 注
|
结
构
| 等
级
|
钢
筋
混
凝
土
| 1
| 1850
|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承重,予制装配或现浇整体楼、屋面,或瓦屋面,铝合金、塑钢门窗或木门,水、电、厨、卫、电梯、消防等设备齐全。
| 八层以上
(含八层)
|
2
| 1710
|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承重,予制装配或现浇整体楼、屋面,或瓦屋面,铝合金、塑钢门窗或木门,水、电、厨、卫等设备齐全。(含带吊车梁的现浇或予制板楼、屋面排架结构。)
| 七层以下
(含七层)
|
砖
混
| 1
| 1570
| 砖墙,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予制或现浇楼、屋面,或瓦屋面,铝合金或塑钢窗,木门,水、电、厨、卫设备齐全。
| 二层以上
(含二层)
外墙有装修
|
2
| 1520
| 砖墙承重,局部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予制、现浇楼、屋面或瓦屋面,木门窗,水、电、厨、卫设备齐全。
| 清水墙或水泥砂浆外墙
|
3
| 1470
| 实砌或空斗砖墙承重,局部钢筋混凝土圈梁,一次性设计施工,予制装配楼、屋面,或瓦屋面,木门窗,有水、电,有卫(或缺)设备。
| 无独用厨房
或卫生间
|
砖
木
| 1
| 1450
| 砖墙,木屋架,水泥或木地面,瓦屋面,木门窗,用料上等,结构规范,标准较高,水、电、厨、卫齐全。
| 二层以上
(含二层)
外墙有装修
|
2
| 1400
| 砖墙,木屋架,瓦屋面,普通木门窗,用料较好,结构正规,普通标准,水、电、厨设备较齐全。
| 含钢屋架
|
3
| 1350
| 实砌或空斗砖墙,木屋架,瓦屋面,普通木门窗,用料较差,制作一般,标准较低,有水、电设备。
| 含钢屋架
|
简
易
| 1
| 500
| 简易平房,不规则木、竹、钢、予制屋架,石棉瓦等简易各类屋面,不规则门窗,砖或水泥地面,通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