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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通知


  (四)群众主体,广泛参与。要进一步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在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建设内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实行“自主建设、自主管理、自主受益”,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民主议事等方式,充分调动受益群众投劳投资大搞农田水利建设。要制定优惠政策,理顺水费价格,扶持民营水利工程发展。要认真组织、引导返乡务工人员积极创业,投资兴办农田水利工程,发展特色产业。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水利工程,通过受益农户民主协商,实行“先改后建、以改促管”,积极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

  (五)抓点示范,典型带动。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新农村建设、特色产业园区、“连片开发、整体推进”的扶贫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选择一批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示范作用大、综合功能较好的项目乡(镇)或村,进行统一规划,集中项目实施,集中时间建设,建成一批示范村、示范乡(镇)、示范片。要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基地,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典型带动、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激发全社会热情,促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巴中市2009-2013年农田水利建设目标任务表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巴中市2009-2013年农田水利建设目标任务表

年度

项目类别

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

新增有效灌面

新增节水灌面

农村饮水安全

病险水库
  除险加固

震损水库
  灾后重建

完成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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