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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申报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州旅游局负责做好国外游客市场调研,策划组织旅游包机线路;

  州政府研究室负责牵头完成申报航空口岸项目可研,向州委、州政府提出我州申报工作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

  州侨办负责做好华侨乘机到德宏的市场需求调研;

  芒市机场负责加强与航空公司的协调联系,争取增加航线,建立基地机场;

  其他单位负责配合领导小组做好申报的有关工作。

  三、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筹备(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

  召开工作筹备会,成立申报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申报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考察学习和汇报(2009年4月20日前完成)

  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到我省已申报航空口岸的丽江、版纳参观考察、借鉴学习申报程序和经验。

  到省口岸办、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汇报我州申报的要求,咨询了解申报航空口岸的条件。

  第三阶段:完成项目可研(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

  由州政府研究室根据考察学习和汇报的情况,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后,形成申报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可研报告由有资质的单位开始编制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规划。

  州商务局负责提供航空物流需求情况;州旅游局负责提供2006至2008年德宏州旅游情况及2009至2012年旅游预测;州交通局负责提供近期大通道建设计划;德宏芒市机场负责提供机场建设、运营情况;芒市海关、德宏检验检疫局提供目前机构编制及工作情况;其他成员单位根据项目可研需要及时提供有关材料。

  第四阶段: 行文上报(2009年5月10日前完成)

  在项目可研基础上,州人民政府正式行文上报省人民政府,请求开放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

  第五阶段:联系汇报相关部门

  根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联系省口岸办、省发改委、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局、成都军区等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征求意见,促成省政府上报国务院;联系国家口岸办、国家民航总局、总参作战部等部门,形成统一意见,同意开放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

  第六阶段:申报结束:

  待国家批复开放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进入“十一五”特例新补或“十二五”国家口岸发展规划,申报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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