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妥善处理好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57.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规定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及时组织实施。区县可结合实际,对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进行明确,但在执行前须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58.过去的政策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今后一律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59.本实施细则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
管理岗位
|
| 专业技术岗位
|
| 工勤技能岗位
|
一级职员
| 高级
| 一级
| 技术工
| 一级
|
二级职员
| 二级
| 二级
|
三级职员
| 三级
| 三级
|
四级职员
| 四级
| 四级
|
五级职员
| 五级
| 五级
|
六级职员
| 六级
| 普通工
|
七级职员
| 七级
|
|
八级职员
| 中级
| 八级
|
九级职员
| 九级
|
十级职员
| 十级
|
| 初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