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市林业局:加强林区防寒救灾工作,对林区进山道路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林区房屋、桥梁、道路等进行隐患排查;指导农民群众采取技术措施,做好树木防寒防冻工作;负责及时清除阻碍道路和危及通讯、电力设施的倒塌林木;对灾后林木堆集可燃物进行及时清理,严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15)市畜牧局:指导农民群众和畜牧养殖基地做好生猪、耕牛、奶牛等大牲畜和其它畜禽防寒保暖工作。
(16)市商务局:建立重点物资储备制度,加强物资调运和销售工作,保障冰雪天气日常生活物资的正常供应,特别是猪肉、蔬菜等主要生活物资的供应,督促商业零售网点科学安排,保证正常营业,保障物资供应。
(17)市粮食局:保障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粮油供应。
(18)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扰乱市场行为,适时提出对价格异常波动商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19)市物价局: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趁机涨价、哄抬物价行为,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20)市财政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21)市教育局: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因灾受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22)市卫生局:组织卫生技术力量,及时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23)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指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24)市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同消防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和管道的防冻工作,严防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25)市广电局:及时播发冰雪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雨雪冰冻灾害的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力度,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宣传工作。
(26)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工作,严防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27)市信访局:及时、妥善处置冰雪恶劣气候期间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2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
(29)团市委:负责志愿者的组织,指导、管理、考核工作。
(30)泸州电业局:负责输变电设施、线路的安全检查,做好电力线路防冻融冰和送电安全工作,确保有序用电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31)泸州民航局:负责国际、国内组织对灾区的捐赠、救济物资的航空运输工作。
(32)市邮政局:保障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通信畅通、报刊投递及时。
(33)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加强通信线路的监管和防护,确保通信畅通,搞好灾区应急通信保障。
(34)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城区供水设施的防冻、抢修工作,保障管网通畅,保证生产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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