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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广州市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广州市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办[2009]7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关于广州市2008— 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反馈。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六日


关于广州市2008— 2012年人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2008— 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8]22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8]23号)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广东省2008— 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于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8]19号),结合广州实际,现就我市2008— 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以及市委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综合运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高起点高层次大规模培训干部,促进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为科学发展和干部健康成长服务,为广州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坚持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能力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平均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学时,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时间达550学时以上;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经过努力,使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切实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不断增强,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学风进一步弘扬,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管理、培训制度和培训手段不断创新,培训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活力增强,逐步形成与广州科学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相适应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培训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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