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从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把其列入重要日程,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是成立了以市政府秘书长马璞同志为组长,15个有关局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开封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为了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拨付了专项工作经费,配备了办公设备,并从职能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了清理办公室,专门从事此项工作。三是及时制发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08〕41号),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并明确了督促检查措施。四是召开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法制办主任参加的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对清理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制定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步骤和方式、方法、标准等做出了专题安排部署。
法制办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市政府各类文件2248件,筛选出规范性文件587件,市政府法制办对587件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了保留、修改、废止三类拟处理意见,具体为:拟保留的文件共283件(其中市政府令15件,机关代字为汴政的146件;机关代字为汴政办的122件);需要修改的文件共58件(其中市政府令2件,机关代字为汴政的47件,机关代字为汴政办的9件);拟废止的文件共246件(其中市政府令1件,机关代字为汴政的118件;机关代字为汴政办的127件)。目前,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以市政府第26号、27号令对外进行了公布。
(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2008年以来,市政府共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66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五县共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121件,其中,有效备案45件,五区中金明区向市法制办备案3件,市政府各部门中交通局、科技局、城管局等局委向市法制办备案文件8件。法制办克服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紧缺的困难,按照“有备必审”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做到了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按时审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完善制度建设,法制办起草了《开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第24号令的形式进行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