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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法制办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豫政责办〔2008〕72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08〕137号)精神,市政府法制办对2008年度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并认真做好部门内部的考评工作。
  2008年全市各有关单位共报送规范性文件329件,行政执法案卷186卷、行政复议案卷37卷。法制办全力以赴,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所报送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案卷进行了审查。规范性文件考核小组主要审查所报送文件的制定是否越权,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是否相互冲突,是否适当,是否违背法定程序,经审核,共发现问题文件4件,并及时向问题文件所涉部门发函进行了纠正;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案卷考核小组主要审查所报送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案卷的执法主体是否适合,是否符合法定权限,适用依据是否准确等。考核小组严格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的标准,给出适当的分值。目前考评工作基本结束,考评结果将及时反馈给市目标办,考核分值将列入市级目标管理考核总分。
  (七)认真做好市政府行政复议和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2008年法制办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9件,其中维持26件、撤销1件、终止1件、移送1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办理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118件,办结80件,其中维持61件、撤销13件、退回重查6件,正在办理38件。
  行政复议是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一项法定监督制度,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法律救济的法定渠道之一。市政府对行政复议工作非常重视,2008年10月24日周以忠市长对行政复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应予以支持。市财政拨出行政复议专项经费1万元,从2009年开始,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保障。
  法制办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护短,不遮掩,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或撤销。通过信访复查、复核和行政复议,积极做好当事人工作,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2008年,复议应诉科被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复议应诉科陈培鸿同志和杞县法制办翟云雷同志被评选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工作者。在11月份召开的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专题研讨会上,赵凯同志荣获优秀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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