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银企沟通,合理扩大信贷投放,着力缓解企业资金矛盾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市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开封市中心支行、开封银监分局积极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抓住国家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采用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质押、存货质押、并购贷款、封闭贷款、联合协作贷款等多种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力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贷款条件并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市重点服务企业不停产、项目建设不停工。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到期大额贷款的提前告知和银企互信互助机制。银行业机构单笔大额信贷资金原则上不得提前收回,到期需要收回的,要提前向市政府、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开封市中心支行、开封银监分局报告。
加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市金融办要进一步加强银企对接,分行业、分层次的进行资金贷款协调,争取每季度召开一次银企合作洽谈会,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困难。要做好项目的征集,对银企洽谈会已经签订的贷款协议,要做好跟踪落实,及时掌握贷款发放进度情况,确保贷款履约和资金到位率。要将市110户重点服务企业作为市信贷资金重点支持企业,确保对基本面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不收贷、不停贷,力保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链条不断裂。争取各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重大项目的直贷力度,建立大项目联动支持机制,广泛开展封闭贷款,稳步发展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力保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不中断。建立银行间并购重组贷款机制,积极支持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提供配套金融服务。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市工发局要加快投资担保机构建设,努力增加投资担保机构;市财政局要加紧筹措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通过代偿损失补助、保费补贴等形式,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
(五)完善项目联动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着力增强发展后劲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完善项目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全面做好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观摩点评活动,现场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建设环境,强化节点计划控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加强用地保障。市国土资源局要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优化配置计划用地指标,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优先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重点企业建设项目,适时先行受理用地报件,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在用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先行用地条件的项目,积极帮助组织先行用地报批材料。
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市环保局要对已完成规划环评的规划内项目,整体进行环评审批,简化单个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简化重大项目环评报告工作程序。将有限的环境容量向重点项目倾斜。对集中连片建设的省级重大战略支撑项目,统筹协调环境容量。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同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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