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负责将商务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与公安、检察机关进行沟通会商,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查处,并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商贸领域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市审计局: 负责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与司法机关沟通会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妁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与公安、检察机关进行沟通会商,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查处,并配合司法机关做好侵占国有资产、损害国有资产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组织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涉税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涉及公平交易、市场监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加强投资领域资金活动的监测及经济犯罪活动频发领域和区域的管理等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协调、指导、研究在整治和打击经济违法犯罪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有关工作,为成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
市质监局:负责协调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涉及产品、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加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频发领域和区域的管理等工作。
市药监局:负责协调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加强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频发区域的治理等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协调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涉及房地产领域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加强打击全市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治理等工作。
市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经济犯罪案件;查办经济犯罪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研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市烟草专卖局:负责协调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涉及烟草专卖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加强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频发区域的治理等工作。
省盐务管理局兰州分局:负责协调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涉及盐务专卖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加强制售假盐违法犯罪活动频发区域的治理等工作。
甘肃证监局:负责协调甘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证券期货行业经济犯罪案件;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全市的非法证券活动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