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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经费筹措及职责分工
一、经费筹措
2008年至2012年,全市多渠道筹措攻坚经费10亿元:
(一)财政专项投入3亿元(不含人员经费、中央财政支持经费)。其中,市财政投入1.5亿元,县(市)、区财政投入1.5亿元。
(二)教育费附加投入1.3亿元。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社会筹资4.904亿元。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投资职业教育。支持学校利用银行贷款加快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四)职业院校学费投入0.796亿元。职业院校收入的学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攻坚经费使用原则:按“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原则,省财政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奖励等。市、县(市)、区职教专项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本地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培训。院校的校园、校舍、设备等基本建设;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职业院校筹措的经费主要用于所办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培训。
市教育局将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研究上报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经批准后,分年度实施,2012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职责分工
(一)各级政府责任
1.市政府责任: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明确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攻坚工作责任,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督导、检查所属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攻坚工作。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形成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辐射到乡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2.县(市)、区政府责任:负责本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办好1-2所(人口在50万以下的重点办好1所,人口在50万以上的重点办好2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指导乡(镇)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实用技术和扶贫开发等各类职业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