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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灾后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建立统一的管线信息数据库(2010年1月-2010年4月)。全面汇总各专业管理和产权单位上报的普查成果,建立管线信息数据库,完善三维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

  (四)建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共享终端(2010年5月-2010年7月)。各专业管理、产权单位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互联网或专线与管线综合信息系统主服务器建立链接关系,实现管线信息的有效共享。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8月-2010年10月)。普查工作全面结束,管线综合信息系统完善,经过反复测试,达到平稳、安全运行后,由市管线灾后普查领导小组组织项目监理单位、各管线专业管理和产权单位及有关部门等,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对普查成果(包括信息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城市管线灾后普查工作是灾后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市建设局、规划局等单位要严格按工作计划和有关规范,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此次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相关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此次灾后普查工作,组织和推动所属管线单位的普查工作。各管线单位是普查工作的主体,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灾后普查和普查成果汇总上报等工作任务。

  (二)建立多渠道筹措地下管线普查经费机制。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市政府和各管线单位共同出资解决。市政府安排的专项经费,一是用于城市排水管网普查;二是用于解决普查工作基础资料、普查成果的汇总、编制综合管线图、数据建库、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等。其它专业管线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管线单位承担。

  (三)建立技术保障机制,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格式、统一质量标准实施,确保普查成果质量。具体规定由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普查工作组研究制定,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四)建立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共享机制。通过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在绵阳市城建档案馆建立我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管线普查成果。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市建设局、规划局及其它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和权属单位建立服务终端,通过权限设置提供管线信息资源查阅利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具体办法和规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五)建立地下管线信息资源动态管理协调机制。为避免信息老化、过时,普查工作完成后,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从管线信息查询、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档案技术资料移交、管线信息补充和更新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在各专业管理和权属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实现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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