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储棉公司可对入库棉花进行抽查,如对质量有异议可向中纤局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为便于中储棉公司抽查棉花质量,供货方应将棉包加工时留样及条码随货同行,如果没有留样可以通过开包方式取样。
(三)中纤局负责组织相关承检机构,按规定要求完成入库公证检验工作,要做到棉花随申报随检验,加快检验进度,确保结算效率。
(四)中纤局在进行公证检验现场检验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反馈给中储棉公司和供货方。
五、货款及结算
(一)资金来源。收储棉花所需资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储备棉贷款解决,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总行营业部”)统一发放信用贷款。实行统贷统还,按入储成本向总行营业部申请储备贷款,包括收储基准价及各项费用。总行营业部依据有关政策,将贷款发放到位。
(二)结算方式。在供货方将棉花运到指定仓库并经初验后,符合报验条件的预付80%的货款,待公证检验结束后,按公证检验结果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为支持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经过仪器化公证检验的棉花按净重结算,净重结算价格在相应等级棉花公定结算价基础上每吨加400元。入库经称重并验收无异议后,付全款。
(三)费用标准。收储棉花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财政部的有关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中储棉公司要认真组织好此次收储工作,掌握好收储节奏,落实各项具体政策。中纤局要及时组织公证检验工作。全国棉花交易市场要确保交易工作顺利进行。铁路部门要加强调度,合理安排运输计划,确保收储计划及时完成。各产棉区发展改革委要做好收储棉花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保证收储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以上《通知》精神,为了做好我市棉花加工企业参与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交售工作,我们还收集了有关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收储的程序、培训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附后供参考,请具备条件的棉花加工企业抓住这次机遇,积极争取参加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交售工作。
附:一、进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程序(入市程序)(略)
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2008年11月举办交易员培训班的通知(略)
三、内地前两批收储库点与联系人(略)
二ОО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