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深安监管〔2009〕246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几方面内容组成。
一、概述
2008年,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刘广琪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各单位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
(二)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职能实际,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一是制定公布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并设计了相关文本。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为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和《
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程序和监督等,对我局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流程,保密审查程序,各种文书格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