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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事局、天津行政学院关于天津行政学院2009年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事局、天津行政学院关于天津行政学院2009年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津行院[2009]1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组织(干部)处、人事(教育)处,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按照市委《关于做好2008-2012年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认识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发展带来的影响,落实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要求,以提高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公仆意识”、“现代管理”、“依法行政”为重点,开展分类别分层次的公务员培训,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推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结合我市公务员队伍的实际,现就天津行政学院2009年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
  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全年举办2期(第十七期、十八期),上半年1期,下半年1期,学制2个月,每期招收学员50名。学员对象为新晋升正、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市人事局按培训计划调训。
  该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的精神,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注重能力建设的公务员培训原则。围绕当前政府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及我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开展深入学习与研讨,进行专题调研和考察,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和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培训期满,学员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并由天津行政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二、公务员在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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