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完善邢台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八)市建设局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经营场地的扶持政策,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妥善安排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经营场地;引导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落实相关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减免工作。
  (九)市公安局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数据统计和暂住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活动和不法分子骗取国家再就业扶持资金的行为;落实相关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减免工作。
  (十)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依法治税;及时了解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受理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咨询和投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十一)市工商局职责。积极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失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登记提供开业指导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开业登记,简化相关手续;落实相关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减免工作。
  (十二)市物价局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下岗失业人员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的收费政策;督促各类收费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收费并公示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协调、督促和检查各项收费减免扶持政策的落实。
  (十三)市中小企业局职责。抓好政策落实,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实际,完善各项具体措施,在市场准入、企业用地、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放宽条件。为其提供宽松的环境,增加就业数量。搞好服务,扶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重点搞好信息、培训、技术、创业和维权等方面的服务,做大做强一批企业。抓调整与提高,抓改革创新,组织民营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提高竞争能力。做好城镇个体、私营企业就业再就业相关统计工作,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任务。
  (十四)市国资委职责。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兼并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拓宽企业富余人员安置渠道;积极稳妥地做好优势企业减员增效工作。
  (十五)市发改委职责。研究制定就业规划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统筹经济与就业的协调发展,将控制失业率和扩大就业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制定有关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把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把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因素纳入一并考虑;完善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机制,协调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形成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合力,在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同时,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督促各类收费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收费并公示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类减免收费政策的落实。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