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鲁价格发〔2009〕53号)
淄博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申请》(淄价字[2009]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的规定,核定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1.2万千瓦垃圾焚烧热电机组试行期满后正式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94元,接网费用每千瓦时0.01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