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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鲁价格发〔2009〕53号)


淄博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申请》(淄价字[2009]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的规定,核定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1.2万千瓦垃圾焚烧热电机组试行期满后正式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94元,接网费用每千瓦时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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