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工作的通知
(绵委办发[2008]63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重建工委,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廉洁、优质、高效推进,实现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充实监督力量
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新增指导、检查全市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职能,增加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目标督查办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也要进一步充实监督力量,切实加强对本地重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进一步落实监督职责
灾后重建任务重、周期长,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抓好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工作。
市发改委要指导和协调全市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依法核准项目招标事项,对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和核准事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无效招标、评标进行认定;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稽查;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市审计局要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预防并纠正违反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定的问题。
市财政局要加强对灾后重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严格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搞好投资概算评审监督。
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要加强对灾后重建工程招标过程中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灾后重建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中标人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和承包合同,防止出现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问题。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及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要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对灾后重建工程建设的相关环节实行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