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人公[2009]2号)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做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省辖市请于2009年1月23日前将组织实施情况报告和推荐评选名单报省人事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进一步做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通知》(豫人公〔2008〕88号)精神,各省辖市和省直机关认真组织,积极部署,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评选推荐。截止目前,有关申报材料已上报完毕。
为扎实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评选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充分发挥奖励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评选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评选工作方式,围绕大力宣传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扩大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营造浓厚的民主、公开、群众参与的评选氛围,切实评选出一批能在全省、全国叫得响、过得硬的模范典型,在广大公务员中形成可学、可比、可赶、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二、实施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的程度
在全省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中,要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广泛参与,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1、网上投票
各省辖市要在当地有影响的网站上刊登拟向全省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简要事迹,由本地群众广泛参与投票推荐,最终产生出向省里推荐的1个单位和2名个人(可同时推荐1名候补人选)。投票时间由各省辖市确定。
省直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候选单位,首先由省初评会进行初审,按表彰名额与推荐人数1:1.5的比例初选出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然后将他们的简要事迹刊登在河南省政府网、大河网、河南人事网上,群众进行公开投票推荐,投票时间为2009年1月17日-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