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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报纸投票

  各省辖市要同时在当地主要报纸(省直单位在大河报)上刊登出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的简要事迹,经群众推荐投票后,省辖市由人事局统计,省直由省人事厅统计。

  网上和报纸投票合并计算,统一汇总,按投票结果排序。

  (二)创新评审组织,建立各界参与的新机制

  在评选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时,成立省评审组。省评审组由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9-11人、各级人大代表13人、政协委员9人和群众代表5-7人组成。

  评审时,省主要新闻媒体全程参与。

  各省辖市参加省评审组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配数量见附表。各省辖市于1月23日前将推举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三)改革评审过程,把实绩作为评审重点

  每个省辖市推荐出的1个集体和2名个人,省直推荐出的4个集体和17名个人,由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现场向评委进行简要事迹介绍。评委根据候选人(单位)的实绩、群众推荐票数和评选比例,现场打分,高票者当选。

  三、有关要求

  (一)把评选活动作为“两转两提”的有效载体。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单位要根据统一安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方案明确的事项,扎实有效地展开宣传工作,在广大机关和公务员中进一步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热潮。

  (二)评选工作要切实体现出“人民满意”。要在各级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采用群众自发投票、公开陈述政绩、评委评议打分、组织暗访调查等各种形式,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评选出一批在全省叫得响、过得硬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附件:
  各省辖市参加省评审组人员分配表

人数

各市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合计

郑 州

1

1

 

 

 

2

开 封

 

 

 

1

 

1

洛 阳

 

1

 

 

 

1

平顶山

 

 

 

 

1

1

新 乡

 

 

1

 

 

1

焦 作

 

 

 

1

 

1

安 阳

1

 

 

 

 

1

鹤 壁

 

 

 

 

1

1

濮 阳

 

1

 

 

 

1

三门峡

 

 

 

1

 

1

许 昌

 

 

1

 

 

1

漯 河

 

 

 

 

1

1

南 阳

1

 

 

 

 

1

商 丘

 

 

 

1

 

1

信 阳

 

1

 

 

 

1

周 口

 

 

 

 

1

1

驻马店

 

 

1

 

 

1

济 源

 

 

 

1

 

1

合 计

3

4

3

5

4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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