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外汇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支持平顶山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平政〔200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现将《外汇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支持平顶山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意见》批转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支持平顶山市
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意见
(外汇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 二○○九年三月九日)
2009年,外汇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按照总局“保增长、防风险、促平衡”的总体要求,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继续帮助涉外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立足地方,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外汇管理对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服务理念至上,以支持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为己任。坚持外汇管理为辖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把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作为外汇管理工作的着眼点、立足点和出发点,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通过转变观念、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进一步优化外汇服务环境,为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增加对外交往创造更好的持汇、用汇环境。
二、共克时艰,全力支持企业度过金融危机难关。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外向型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外汇管理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为各涉外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帮助,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实际困难。对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企业发展有利的,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三、简化手续,灵活运用进出口政策方便企业用汇。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及时处理企业申请事项,适当提高企业出口货款预收比例和企业进口货物延期付汇比例,允许企业已登记的小额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不受比例限制。
四、全面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完成贸易收付汇核销系统上线前的企业开户和档案清理以及业务培训工作,推动核销制度逐步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向非现场核查、由普遍的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重点管理转变。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手续,便利企业核销和退税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