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输气管道接入阻燃器、气水分离器、脱硫塔,管路铺设保持5‰的坡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由分管副市长任平顶山市农村沼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沼气建设的管理、指导和技术服务。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门的农村能源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全力抓的工作局面。要把农村沼气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和制度。各县(市)要结合下达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二)加大资金投入,构建长效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09年市财政继续拿出800万元用于扶持发展农村沼气,每座沼气池市级扶持200元,各县(市)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市政府鼓励建500e以上大型工程沼气,每建一座500e以上的大型沼气工程市级扶持20万元,县级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实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可行性报告制度,兴建沼气工程的企业、集体或其他单位、个人需首先向市农村能源部门申报,经市农村能源部门现场考察、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验收合格后发放补贴款。涉农部门特别是农业部门,要想方设法向上级争取沼气建设资金;要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在政策范围内不改变资金流向的前提下向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倾斜;要加大小额信贷的投放力度,多方位对农户进行资金支持;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资沼气事业,兴建联户供气工程,发展有偿技术服务。要通过建立政府投资、农民自筹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实行项目建设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加强管理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农村沼气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和专题,进行技术普及与典型示范宣传,让群众了解建沼气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要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会、群众会,层层动员群众建设沼气。农业部门要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组织示范户现身说法、印发明白卡和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沼气安全建设、使用、管理知识和“三沼”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沼气池的使用寿命和综合效益。
(四)强化技术培训,健全服务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落实沼气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广泛组织农民参加技术培训。要通过举办沼气技术培训班、科技下乡、电视讲座等方式,从理论和技能操作上对全市沼气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要通过定期分批集中培训、技术骨干带班培训、技术观摩与交流经验等形式,不断提高沼气技术人员的建设技术及服务水平。要印发沼气安全使用常识、“三沼”综合利用技术明白卡等技术资料,提高安全运行水平和“三沼”综合利用率。各县(市)要根据沼气建设进展,及时建立健全沼气服务网络,搞好“三沼”综合开发利用及技术服务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