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编制人: 编制日: 法人代表:
附件2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及编制要求
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要求
企业向市国资委备案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除了年度财务预算表及报表编制说明外,还应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组织工作情况。企业在报告中应说明预算管理机构设置、主要成员构成、内部组织分工、年度预算工作具体组织过程,以及预算审核情况等。
(二)制度建设情况。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在报告中应说明制定的财务预算办法名称,如预算编制办法、预算执行控制办法、预算分析办法、预算考核办法等。
(三)编制基础情况。企业在报告中应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1、财务预算编制依据。说明财务预算编制所采用的基本假设及依据;
2、选用的会计制度与政策。说明企业是否实施了《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或负债的,需说明对资产、负债及收益的影响金额。
3、财务预算合并范围。说明未纳入及新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范围的子企业名单、级次、原因以及对预算的影响等情况。对《办法》第十条有关财务预算合并编制范围的规定,未尽事项可参照如下规则:
(1)近期准备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子企业,应当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或者在财务预算报告中单独说明。预算年度内新设立的子企业,应当纳入企业财务预算范围或者在财务预算报告中单独说明。
(2)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
一是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破产或被清理整顿的子企业;
二是已实际关停并转的子企业;
三是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企业;
四是经批准可不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的其他子企业。
(3)企业应将所属基建项目相关预算内容统一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以完整反映企业资产规模预计状况。企业所属建设单位应当对照有关科目转换格式逐级逐户将基建财务报表转换为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表后再进行合并汇总。
4、财务预算编制方法。说明预算指标使用的编制方法,如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等。
(四)执行保障情况。说明预算执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响预算指标事项。对现有预算指标可能产生重大不确定事项需进行客观和必要的分析、说明,包括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和企业决策中重大不确定事项等可能对主要预算指标影响程度,以及年度预算调整标准。为确保预算执行,应说明执行的保障和监督措施,如执行的有关制度保障和跟踪、监督、评价、考核等措施。
二、财务预算编制要求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表内“上年数”根据企业上年度财务快报等数据填列,“本年预算数”根据经董事会批准的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结合上年度财务数据,经过深入细致的宏观、微观分析后综合确定。
(一)收入成本类
反映预算年度内企业收入、费用、经营成果目标的财务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补充指标两部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营业利润(111):是指预算年度内企业经营活动产生利润的目标数,通过营业收入(1111)、营业成本(1112)营业税金和附加(1113)、销售费用(1114)、管理费用(1115)和财务费用(1116)和投资收益(1117)等指标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减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或减投资损失)。编制要求如下:
(1)营业收入(1111)和营业成本(1112):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编制时,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并考虑以下后因素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