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节育手术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履行避孕节育的医学检查,实施与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特别是做好人工流产后的避孕指导与服务,并落实手术随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诊断、治疗或转诊。
(四)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防治。
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六、工作职责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结合孕产妇保健在产后访视中负责指导育龄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方法并及时落实。
2、负责提供安全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指导流产后人员及时避孕,对受术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首次随访,如门诊预约、电话、入户等,并做好有关生殖健康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
3、负责育龄妇女妇科病防治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责任医生接受人口计生部门有关政策和知识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一次,以提高服务水平。
5、负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相关问题的咨询、指导。
6、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防治、避孕药具发放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
7、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的登记和数据统计工作,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进行信息通报。
8、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制定并落实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相关知识的培训计划。
9、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宣传,开展义诊活动。
(二)社区卫生站
1、负责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
2、负责避孕药具发放。
3、负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相关问题的咨询、指导。
4、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宣传,并开展相应的活动。
5、接受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的有关政策与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七、管理制度
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统一制定《社区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社区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制度》《社区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社区计划生育联席会议与信息通报制度》《社区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制度》《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目标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