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它质量目标。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加快自主创新,提高科技水平;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强人文环境质量建设;改进政府工作质量、文化产业质量、科技创新质量等各个领域的质量水平,最终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质量的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质量兴区(街)活动
按照政府组织、规划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1、加强宏观调控,加速产品结构调整,发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大力推进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扶持一批重点企业,促其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争创名牌产品。
2、制定质量振兴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激励企业不断改善质量管理,提高质量竞争力。
3、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制止地方保护主义。
4、各级政府要对当地质量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制定重大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质量事故的应对能力,努力使本行政区域不出现量大面广的质量问题。
(二)开展质量兴业活动
突出重点,从基础着手,从源头把关,构建具有比较优势、强劲升级能力和充分增长空间的产业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1、产品质量
大力开展质量认证工作。把质量认证工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加大宏观引导和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增强开展质量认证的自觉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普遍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认证;一般中小型工业企业要全面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本上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必要计量和检测手段;加强对各类质量认证市场的监管,着力提高认证工作的有效性,打牢产品质量“基本功”。
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思路,即依靠资本营运,巩固提高一批;依靠资源整合,发展壮大一批;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储备一批;依靠招商引资,引进挂靠一批,使有量的产品着力在质上提升,有质的产品着力在量上飞跃,形成我市精品名牌产品群,带动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2、工程质量
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四制”规定。一是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明确项目法人主体和职责;二是规范项目招投标制,杜绝以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和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三是实行项目工程监理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四是严格合同管理制,明确工程的质量等级、工期要求、保障发包和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提高施工企业准入门槛。加大对建设程序、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开展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行分类监管,充分发挥守信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工程创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