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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0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完成《鄂州市城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3月15日前。
  6、完成创建专题汇报片制作,送市领导和有关专家审定,并根据相关意见及时修改。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广电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30日前。
  7、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湖北省建设厅和国家建设部汇报我市创建工作情况,争取省建设厅支持,推荐我市为湖北省2009年度国家园林城市考评验收城市。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3月30日前。
  8、将创建专题汇报片送湖北省建设厅、国家建设部领导和有关专家审定,并根据相关意见及时修改。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4月15日前。
  9、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完成创建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及汇编成册工作;完成创建申报综合材料编撰工作;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报告。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4月20日前。
  10、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国家建设部递交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申请报告及创建申报资料;配合省建设厅做好创建资格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5月20日前。
  (二)迎检及接待工作
  1、制订国家园林城市迎检接待工作方案;做好迎检线路、受检点和备检点的安排、组织、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8月前。
  2、组织召开全市迎检动员大会。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8月前。
  3、做好国家建设部考评组的考评验收和接待工作。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考评验收期间。
  (三)资料报送工作
  1、全市古树名木统计资料及文字图片档案、各类防护林地、风景林地统计资料、生产绿地建设情况报告、花卉苗木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情况报告及统计资料、《梁子湖湿地保护规划》。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2、沿江、沿港防护林地统计资料。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3、公路绿化隔离带统计资料。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4、2008年地表水、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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