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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0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全市燃气行业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城区污水处理工作情况报告、2008年城市供水水质检测月报(1-12月份)及水质达标工作报告。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6、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绿地指标规划审批工作情况报告、《鄂州市主城区夜景照明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7、2008年城区综合整治报告、公厕统计资料(补充)。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8、城区山体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9、城市照明装置、亮灯率统计资料及城市照明工程建设情况报告。责任单位:鄂州供电公司,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10、鄂钢厂区防护绿地建设情况报告及统计资料。责任单位: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四)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
  1、起草《鄂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鄂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鄂州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核办法》、《鄂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鄂州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西山风景区管理办法》、《洋澜湖保护办法》。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2、起草《鄂州市燃气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建委
  3、起草《鄂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起草《鄂州市湖泊保护办法》及《实施细则》、《鄂州市水土保持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5、起草《鄂州市山体保护办法》。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6、起草《鄂州市湿地保护办法》。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7、起草《鄂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以上各项规范性文件草案各责任单位必须于2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五)成立城市园林绿化科研工作机构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科技局、市园林局 完成时间:2009年3月30日前
  (六)城区绿化重点项目建设
  完成三国吴都旅游风光带(二期)、观音阁公园、洋澜湖生态公园(一期)、西山综合性公园改造、火车站广场绿化、体育场绿地改造等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完成吴都大道人行道绿地绿化、迎宾大道(凤凰路南段延伸)、文苑路、武昌大道东段延伸及转盘、沿江大道北门段绿化改造、洋澜路南段延伸段、寿昌大道等道路绿化建设改造工程以及雷山植物园规划和项目启动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园林局,完成时间:2009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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