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市级园林单位(小区)创建
完成市“创园”办下达的市级园林单位(小区)创建任务,全市园林单位(小区)达60%以上。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市房产局、各单位庭园(居住区)所属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5月底前。
(八)环境绿化、生态防护林及绿化隔离带建设
1、完成葛山森林公园规划及核心区域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西山街办、市旅游局、鄂城区,完成时间:2009年9月30日前。
2、完成洲尾江滩防护林、长港绿化带建设。责任单位: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利局,完成时间:2009年5月10日前。3、完成鄂州大道绿化隔离带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局、鄂城区、西山街办,完成时间:2009年5月10日前。
4、完善鄂钢厂区防护绿地。责任单位: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间:2009年5月10日前。
5、完善鄂州球团厂厂区防护绿地。责任单位:鄂州球团厂,完成时间:2009年5月10日前。
6、完成建成区荒山林地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完成时间:2009年5月30日前。
(九)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实施洋澜湖清淤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2009年5月30日前。
2、实施洋澜湖综合治理工程、城区32条背街小巷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2009年8月30日前。
3、加强环境监测整治,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完成时间:2009年7月30日前。
4、实施长港新港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完成时间:2009年7月30日前。
5、编制《户外广告布点规划》、《户外广告牌设置技术规范》。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6、完成户外广告清理规范工程,组织开展拆违控违及城市主干道、沿街违停、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文明办,完成时间:2009年5月30日前。
7、完成城区洗车点清理规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9年5月30日前。
8、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取缔市区主干道、沿街无卫生许可证的饮食摊群。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长期。
9、加强城市主干道、沿街道路清扫和渣土管理力度,确保市容市貌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市环卫局,完成时间: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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