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到位引起:(一)赴京上访:1.敏感时期(包括全国性重要活动、法定节假日)5人以上集体访的,相关双责单位扣10分(事项责任单位扣7分,稳控责任单位扣3分);个人访的扣3分(事项责任单位扣2分,稳控责任单位扣1分)。越级赴京上访的以省正式通报为准。 敏感期中,预警排查被市列为重点人员名单脱控赴京非正常上访,且被省正式通报的,双倍扣分(即集体访扣20分,个人访扣6分,其中,事项责任单位分别扣15分和3分,稳控责任单位分别扣5分和2分)。 2.非敏感时期。5人以上赴京集体访扣5分(事项单位扣3分,稳控责任单位扣2分);个人访扣2分(稳控责任单位、事项责任单位各扣1分)。 (二)赴省上访。敏感期5人以上赴省集体上访,相关双责单位各扣3分;非敏感期集体上访相关责任单位各扣2分。(以省通知为准) (三)劝返工作中未能按规定及时派人赴省、进京、到市处置、劝返的,如人员脱控、回流重访,事项责任单位、稳控责任单位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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