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七日
丽水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丽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丽水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市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市与外地市交通运输中断,影响本市物资和旅客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以应急管理“四进”工作为先导,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发挥基层力量,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1.5 工作重点
(1)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维护社会稳定;
(3)保障电力供应和通信安全畅通;
(4)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5)保障农林业作物生产安全和设施安全;
(6)保障市场商品物资供应和价格稳定;
(7)保障城乡建筑、市政设施等易损工程的安全;
(8)保障人民群众信息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舆论氛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各地应急机构等组成。
2.1 领导机构
成立丽水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1 市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和丽水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分管领导(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