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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金融促进凉山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限制,加大银行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鼓励州内金融机构积极发放中央、四川省投资项目配套贷款,2009年各金融机构新增各项存款中应有不低于60%用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争2009年凉山州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50亿元以上。同时,人民银行将加强对金融机构流动性的监测,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确保金融机构流动性充足,及时向流动性不足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
  (四)加强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凉山州经济发展战略重点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国家扩大内需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的相关措施带来的发展机遇,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制定的“立足资源、拓展‘两线’、开发‘三江’、发展‘三带’经济、打造‘一核、一极、五区、多点’、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和建设“一极四基地”发展目标,着力加大对国家产业政策、贷币政策、信贷政策等相关政策及上级部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研究力度,用好用活用足政策。要加强与州发改委、经委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利用地方政府搭建的企业、项目对接平台,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加大项目对接力度,对基本面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切实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
  (五)紧紧围绕区域内经济结构调整,突出对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积极支持凉山州电力、冶金、烟草、旅游、现代农业等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凉山国民经济影响重大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领域、支柱产业和重要企业的信贷营销力度,大力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以水电、钢铁、钒钛、稀土、铜、铅锌、有色金属等为重点的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园区建设,促进支柱产业发展壮大。以钢铁、有色冶金、磷矿为重点,支持其节能减排和加快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推动深精加工发展。继续满足州内“三有一缺”工业企业生产资金需要,对全州工业结构调整有重大意义的技改项目和企业兼并重组给予积极支持,着力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凉山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同时,适当控制对一般加工业的贷款,限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
  (六)积极支持招商引资、产业承接和外经外贸。各金融机构要注意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系,密切跟踪我州招商引资和产业承接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园区,积极做好贷款营销和金融服务工作。配合国家支持外贸发展政策,允许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多种抵押担保方式,改进服务模式,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支持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促进我州外贸出口和引进外资稳定增长。同时,注意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融资业务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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