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为改善金融服务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政府应在保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环境,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十二、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金融全面协调发展
(三十四)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凉山金融生态州建设,着力打造“诚信凉山”形象。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等组织协调领导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诚信企业、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守信奖励与失信惩罚的正向激励机制和逆向惩戒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和个人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优化和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三十五)大力发展中介市场,规范和改进中介服务体系,为实现金融产品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政府要加快担保体制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组建政策性、商业性和互助性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提高地区信用担保能力,解决中小民营企业和农村市场发展的融资难问题。深化中介机构改革,实行市场化、公司化运作,形成中介市场竞争机制。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进入中介市场,增强市场竞争,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对各类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净化中介服务市场,提高金融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三十六)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增强地方经济金融聚集功能。进一步整合全州资源,充分依托已建立的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做大做强凉山投融资平台。各级政府要结合县域实际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引进更多的金融机构到凉山设立分支机构,引导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增加在凉山的资金投放量。
(三十七)加强银政协调与合作,着力增强引导金融服务经济的能力,促进经济金融全面协调发展。尽快组建凉山州金融服务办公室并顺利运转,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对凉山金融产业的管理服务职能,更好地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功能作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信贷融资项目库的建设,指定相关部门挖掘、积累本地区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好、扩大就业、符合环保政策但暂时缺乏资金的一些优良项目,通过银政企洽谈会、项目推荐会等方式集中、持续向金融机构推荐,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信贷融资项目库质量,逐步增加金融机构在本地区的信贷资金投放量。督促有关部门合理界定行政性收费标准,规范资产评估、登记、公正、抵押等收费行为,尽可能降低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贷款、接受、变现抵贷资产和进行法律诉讼过程中的各项费用,给金融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有效促进经济金融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