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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灭火救援应急联动方案》的通知

  州交通局: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及时组织运送人员、物资、装备等,维护道路畅通。
  州环保局:负责对灾害事故现场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提出处置意见,切实将事故污染降到最低程度。
  州经委: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调派事故现场所需的推土机、挖掘机等机械。
  西昌电业局: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对事故现场和周围实施电力管理,提供电力等相关方面的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和技术支持。
  西昌市自来水公司: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保证事故处置用水,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水。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四川分公司凉山配送中心、西昌市合成能源有限公司加气站、西昌汇源气体充装站: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对事故现场和周围实施燃气管制,提供燃气等相关方面的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和技术支持。
  州紧急救援中心(120):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抢救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做好现场卫生防疫工作,提供事故处置所需药品和器械。
  中石油凉山分公司:提供在石化等相关方面抢险救援的物资、器材装备和有力技术支持。
  电信凉山分公司、移动凉山分公司、联通凉山分公司: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灾害现场通信保障工作。
  青山机场和经久油库专职消防队: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与公安消防队协同作战。
  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州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主要职责:经常保持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分析各类信息,并向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和完善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演习方案,报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三、应急联动调度指挥程序和责任
  (一)灭火救援。
  当发生火灾时,州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灾情,有权调集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有关力量到现场处置。各成员单位接到命令后,必须立即带领本单位人员赶赴灾害现场或预定地点集结,协助灭火救援,积极开展工作。
  (二)其它抢险救援。当发生州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明确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现场指挥的其它抢险救援行动时,由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报请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调集有关参战力量到场后,由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指挥或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授权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挥进行抢险救援。
  四、联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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